海外网3月17日电 据中评社报道,成立于2002年的银联,长期以来一直是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支付卡唯一交易清算供应商,而这一垄断地位的保障让银联可以坐地收钱。根据2004年施行的《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对于ATM跨行取款,银联向发卡行收取每笔0.6元的网络服务费,对于POS跨行交易,银联则依据商户类别按交易金额的0.1%或0.2%收取。根据银联公开数据,从2002年至2012年,中国银行卡跨行交易额增长了120倍,而尽管银联并没有对外披露财务数据,但据《经济观察报》、《第一财经(微博)(微博)日报》等媒体相关报道,2012年,银联实现营业收入 108.5亿元,净利18.36亿元,相比2007 年度0.98亿元的净利润,5年间净利增长了18倍以上。
银联作为一个银行卡组织,却与VISA、MasterCard这些国际卡组织不参与收单和支付业务不同,本是行业协会的银联还要以盈利为目标,介入线下收单市场,与银行直接竞争刷卡手续费中20%的收单利润。银联商务作为中国银联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POS机布放和收单业务。在收单市场上,存在银联的直联POS和银行自营的间联POS,但前者却可以凭借银联的垄断地位抢占市场。2008年,银联单方面强制深圳各家商业银行将间联POS改造为直联POS行为,还要求向银联缴纳POS月租费,这意味着深圳地区的POS机收单变成银联一家独大。而经过对直联POS的推广,在第三方支付兴起以前,银联商务的直联POS终端数量一度占到了全国60%的份额。
2013年8月,支付宝发布一则消息:“由于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支付宝将停止所有线下POS业务。”这被认为是针对银联宣布要“封杀”线上支付公司的抗议。游离于银联之外的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业务兴起之后,其线上支付并不走银联通道,线下收单业务也多与银行直联,银联既有的盈利模式受到了冲击。2013年7月,银联发布了一项《议案》,准备收编线上、线下第三方支付机构,要求所有成员银行在2013年底之前全面完成非金融机构线下银联卡交易业务迁移,统一上送银联转接,到2014年上半年,实现非金融机构银联卡交易全面接入银联,并且认为“收单机构未通过中国银联开展银联卡跨行交易和资金清算业务的,应向中国银联支付违规跨行转接银联卡的违约罚金”。
除《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本身的分配机制并非市场竞争结果,而是由银联制定外,银联还以行业标准制定者的身份,强行下发其他额外的收费通知。例如2004年批覆的《收益分配办法》中表示暂不收取跨行查询手续费用,但2005年10月,中国银联对各会员银行下发《关于收取品牌服务费、对跨境跨行查询交易收费以及调整跨境取现交易手续费标准的函》,拟定于2006年1月1日起,收取消费者ATM机跨行查询手续费。尽管在舆论压力之下,银联随即澄清暂不收取,但2006年5月起,四大行纷纷宣布执行该规定,收取境内跨行查询手续费0.30元/笔,这项备受争议的收费持续一年之后才被叫停。不过,银联独具特色的“品牌服务费”却仍在收取,理由是银联卡为银联辛苦培育出的“品牌”,理应向发行方收取费用。
作为中国市场上唯一的银行卡组织,银联完全操控了人民币交易支付清算系统,使得其他国际银行卡机构无法在境内发行独立的人民币卡。虽然VISA和MasterCard通过与银联合作,发行了中国特色的“双币卡”,但2006年,为扼制双币卡迅猛的发展势头,银联向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提出申请,要求将银联BIN号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并取消双币卡。同时,中国银联因为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中小银行发行的奥运双币卡参与到了VISA和MasterCard的网络交易结算系统,从而拒绝其进入银联网络进行结算,终导致数量高达1亿的挂上了VISA和MasterCard的BIN号双币卡丧失在国内的跨行支付功能而不得不退出市场。
2010年9月,美国提起了世贸组织(WTO)争端机制下的磋商请求,称中国人民银行自2001年以来发布了多项限制措施,使人民币支付卡交易由中国银联垄断,其他公司无法进入,违反了中国开放金融服务业市场的承诺。2012年7月,世贸组织争端解决小组委员会发布一份裁决,表示中国指定国有的中国银联为特定交易结算这种垄断做法对外资银行卡供应商已经构成歧视。WTO专家组认为,中国要求所有国内发行的支付卡使用中国银联网络并附带其标志,以及强迫所有中国境内的服务终端使用中国银联网络,这种做法与《服务贸易总协定》不一致,中国营造了有利于银联的竞争条件,没有给予其他电子支付供应商以国民待遇,违反了当初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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